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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退税
酒店退税
外国旅客在特定适用住宿设施(国内酒店)获得含附加税的酒店劳务服务时,可办理退税的制度。
酒店退税指定酒店
观光振兴法执行令指定的观光酒店
各种类客房价格与前年同期相比,平均上涨幅度未超过110%的酒店
文化体育观光部指定为特例适用观光酒店的酒店
退税服务指南
第1步
第2步
第3步
步骤
01
投宿住宿
在GLOBAL TAX FREE合作签约的酒店接受酒店劳务服务后,领取退税单
步骤
02
退税
在出境机场或港口的退税柜台和自主退税机器领取退税金后,将医疗退税单交给工作人员。
步骤
03
出境
通过机场或港口出境
退税对象
对象 非韩国居住无收入者
退税对象
外国人(在韩滞留未满六个月)
海外侨胞(两年以上海外居住者/在韩滞留未满三个月)
获得住宿劳务服务之日起3个月内出境
非退税对象
超期滞留者
驻韩外交官,驻韩美军
就业者
代理人
法人
可退税产品 外国游客在特例指定观光酒店机构获得的住宿劳务服务
退税对象
仅限30天以下住宿的客房费用和客房费用包含的早餐费
酒店现场支付者
特别观光客(FIT)
退房后3个月内出境者
非退税对象
住宿超过30天
网上提前结算
另外结算的早餐、服务费和其他
团体游客(旅游套餐)